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8 访问量:
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03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阳集团3143指标分配:一般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优秀青年项目:2项
二、指导思想
结合高校自身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优势与特色,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整体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水平;优化科研机制,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促进科研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服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
三、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二)项目面向
1. 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7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 优秀青年项目面向省属本专科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7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 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7年1月1日止)。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7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三)项目任务
1、重点项目: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2、优秀青年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3、一般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四)项目要求
1、创新引领。项目应充分体现创新性。
(1)研究内容创新:项目应立足本研究领域前沿,具有较大创新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创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3)研究机制创新:项目研究应与人才培养、团队和平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在项目研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
2、社会服务。项目研究应紧扣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种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公共安全和科技服务业等。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包括:湖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建设“制造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和“互联网+”等。
3、科教融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2)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材。
4、成果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可转化性,能向现实生产力和教育教学转化。
(1)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观点、新体系,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进步。
(2)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向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转化,要服务于教育教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五)项目数量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每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1项(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创新性,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在研教育厅项目累计最多2项,已参与2个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新项目;已经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般项目为前期培育项目,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家级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一般项目,已主持过教育厅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
3、各二级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要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关。各二级单位应组织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上报。对于二级单位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酌情核减下年度该二级单位项目申报名额。
4、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附件3)(GB/T13745-92)的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
5、自科类项目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8-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4-6万元,青年项目2-4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重点项目、平台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6、项目参与人员如有外单位的,需在申请书中“合作单位意见”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7、关于查重。如学校申请人的姓名有重名,或者研究生和老师有重名,则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说明。另外,研究生也参与查重。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各单位确定项目申报人选后,登录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已有账号的项目申请人凭原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再下载打印项目申请书。无账号的申请人,申请账号及密码请与科研秘书联系,机关单位个人申报请联系归口学院,由科研秘书向科技处(社科处)索取账号与密码,科技处(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请账号与密码。教育厅系统将于2016年11月7日起开放。
2、科技处、社科处网上审核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
(二)材料报送
1、网上填报完成后,申请人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至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报送科技处或社科处。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单(自己用word做一页纸)、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及首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专利、科学技术奖励等(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顺序与附件清单保持一致。项目申请书务必胶装。
2、各单位需做好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材料报送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
3、科研秘书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书(2份)、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社科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逾期概不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科技处计划科,李锋(综合楼524)联系电话58291080;
人文社科类: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段斌(综合楼518)联系电话5829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