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职称申报人员补充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201844日学校收到由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 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两个文件(见附件)。根据湘教通[2018]71 号文件,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1231日(含),与湘人社发[2017]72号文件的“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1128日(含)”不一致。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以湘教通[2018]71 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请2017年度职称申报人员补充从20171129日至20171231日(含)期间的有关职称评审材料,教学科研单位对补充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补充材料请于20174811:30之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韩春伶,薛晓鸣

联系电话:58290213

 

太阳集团3143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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