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太阳集团3143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学期开学初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现通知如下:

1.凡户口不在湘潭市区的均属流动人口(不含在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30日以上,在我校务工、经商或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及其在校的所有家庭成员,必须填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由流动人口所在工作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填报;

2.凡外省流入的已婚49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必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复印件;

3.居住在家属区出租房的流动人口,由出租户主在各所在单位填报;

4.《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电子档请于326日前发送到校计生办,邮箱:584266474.@qq.com

校计生办、保卫处、科大社区将对流动人口进行联合清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将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18年上学期流动人口定位信息表

 

 太阳集团3143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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