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127号关于核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01 访问量:
教务处〔2017〕127号
关于核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保证教学安排顺利进行,特组织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须核对2013级(五年制)、2014级、2015级、2016、2017级各专业的培养方案。
二、核对内容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进程和课程教学学时与学分分布。今后的学分清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学时与学分分布统计数据进行。
三、培养方案不可微调范围:课程性质变更(含学位课性质、选修必修课程性质等)、学分学时变更、课程名称变更、新增或删除学位课、已完成授课课程变更学年学期等。
四、培养方案的核对和错误信息的修改均在太阳集团3143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
五、各教学院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六、培养方案信息的核对、微调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6日。
七、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58290212。
附件:本部附件.doc
1、培养方案教学进程核对、微调操作指南
2、本科专业应修学分管理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