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办理英语类课程免修的通知
时间:2017-09-05 访问量: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外语类硕士研究生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可申请免修英语类课程,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免修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一)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成绩,就读非英语专业研究生。
(二)入学前3年内(2014年9月-2017年9月)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成绩。
(三)入学前3年内(2014年9月-2017年9月)雅思考试单科成绩6.0及以上。
(四)入学前3年内(2014年9月-2017年9月)托福考试成绩600分(网考90分)及以上。
(五)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国统考,英语成绩达65分及以上。
(六)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二、有意申请英语类课程免修的研究生务必在开学报到时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成绩单或毕业证等)。
三、申请英语类课程免修的研究生必须在9月7日上午前填写《太阳集团3143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hnust.cn/下载中心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研究生秘书审查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经导师和所在学院签署同意免修意见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于9月7日下午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交《太阳集团3143研究生英语类课程免修申请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证明材料。
免修申请通过的研究生名单网上公示。在读期间查实所提供免修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根据《太阳集团3143学生违纪处理办理(修订)》(科大政发〔2010〕78号)和《太阳集团3143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科大政发〔2011〕33号)等管理规定处理,并取消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四、9月7日以后一律不再受理英语类课程免修事宜。符合免修条件的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免修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规范,视为放弃免修资格,必须修习英语课程。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