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教育
关于划拨博士研究生“助研”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7-10-24 访问量:
各学院:
依据《太阳集团3143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6〕68号文件要求,人事档案调入研究生院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享受15000元的助研津贴(学校10000元,导师5000元),人事档案未调入研究生院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享受10000元的助研津贴(学校5000元,导师5000元)。请各学院通知在我校已带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附件1),于11月3日前将科研经费划拨确认单(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将依据科研经费划拨确认单将每生每年5000元的助研津贴划拨至财务处博士生助研津贴帐号(062-060301),学校将根据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入情况予以配套发放。
研究生院(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