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教育
关于做好201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7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要求,现启动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依照《太阳集团314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2、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以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两名,各学院依据本院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评审推荐一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获奖人选。
3、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各单位要对照文件认真甄别参评对象,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纳入评审范围。
4、评审前还应公示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后应公示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各学院应确保以下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18):
5.1 10月9日前,学院需提交推荐的博士研究生评审材料,包括:《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成果一览表》、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签字盖章的课题、论文、知识产权、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
研究生院(部)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