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8-09-20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并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00号),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省校级“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4. 毕业前必须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请学位。
二、申报数量与资助标准
(一)申报数量
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共计40项(各学院申报数量参见附件1),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均不超过2年。
重点项目:4项,限博士研究生申报。
一般项目:36项,限硕士研究生申报。
(二)资助标准
(1)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
三、结题要求
(一)重点项目
1. 理工科:研究成果发表在C刊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有1篇为SCI或EI收录论文。
2. 文科:研究成果发表在C刊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不少于2项。
(二)一般项目
1. 理工科:研究成果发表在C刊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
2. 文科:研究成果发表在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不少于1项。
3. 艺术等特殊学科:经专家认定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
以上研究成果均要求以项目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太阳集团3143为第一标注单位发表。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把关并签署意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
(二)学院综合考虑研究基础、条件、研究生科研素质、学术态度和导师指导力量等因素,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于学院网页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申报材料
请相关申报学院于10月12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六、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对2016年及2016年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7年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1. 结题项目提交《湖南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五份及附件材料一份)。
2. 中期项目提交《湖南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一式二份及附件材料一份)。
3. 材料提交时间10月10号,若未能按期提交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
联系人:蒋琼
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电子邮箱:281311998@qq.com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年9月21日